正策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1、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劼律师则认为,此事件中,基于被拍摄对象的特殊身份,摄影师的街拍行为不构成对被拍摄对象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侵犯首先摄影师的拍摄地点是在公共场合,其拍摄和传播并不存在任何恶意歪曲丑化抹黑被拍摄对象的行为根据我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2、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历任合伙人副主任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百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